GVP逐條談 | 59.你會判定信號的優先級嗎?
【條文】
《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第五章 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一節 信號檢測
第五十九條 持有人應當對信號進行優先級判定。對于其中可能會影響產品的獲益-風險平衡,或對公眾健康產生影響的信號予以優先評價。信號優先級判定可考慮以下因素:
(一)藥品不良反應的嚴重性、嚴重程度、轉歸、可逆性及可預防性;
(二)患者暴露情況及藥品不良反應的預期發生頻率;
(三)高風險人群及不同用藥模式人群中的患者暴露情況;
(四)中斷治療對患者的影響,以及其他治療方案的可及性;
(五)預期可能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六)適用于其他同類藥品的信號。
【理解】
為了更好地進行信號管理,持有人首先應當對藥品的信號進行優先級的判別并評定。從藥物的研發直至獲批上市,獲益和風險是否平衡一直是作為最根本的考量。
獲益-風險,指藥物的積極治療作用,與患者健康或公共健康相關的質量、安全性和療效相關的風險,以及對公眾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風險。獲益-風險平衡,即綜合考慮疾病緩解的獲益和治療藥物的風險。
藥品獲益-風險平衡的失衡,必將增加公眾用藥風險,影響公眾健康。而諸如藥物廣泛應用,病例數量,顯著的超說明書用藥,直接導向消費者的項目等,對公眾健康產生影響的同時也意味藥品獲益-風險平衡的失衡。
因此,出現影響藥品獲益-風險平衡的信號和對公眾健康產生影響的信號均應被給予優先評價。那么,上述兩個方面信號的出現取決于哪些因素呢?或者說,在實際操作中,我們應該基于哪些因素考慮信號優先級判定呢?
·關鍵詞1:藥品不良反應特征
藥品不良反應具有一系列特性。譬如是否嚴重,輕、中、重度或 CTCAE 1-5級嚴重程度分級;患者不良反應治療后的轉歸,如:痊愈、好轉、未好轉、致死;這些藥物不良反應類型是“A類”(藥理學)還是“B類”(過敏/特異質)。
這些因素直接決定了藥物的風險和安全性評價,影響著藥物的獲益-風險平衡。
·關鍵詞2:人群暴露
人群暴露有兩個概念:
一是人群暴露數量。受試者數量既少又經過嚴格的篩選,很難發現罕見的不良反應。相較之下,在大規模暴露人群中,不良反應的預期發生頻率也可能明顯增加。
二是人群暴露質量,即高風險人群及不同用藥模式人群中的患者暴露。與受試者相比,接受上市后藥物治療的患者具有更多的并發癥(包括醫學上嚴重的病癥),可能服用更多的合并用藥,疾病嚴重程度不一,或者將藥品超說明書(非標簽)使用。信號檢測的重要目的,就是檢測上市前研究結果對于研究人群之外患者人群(由于合并用藥、并發癥等)的普適性。無論人群暴露數量和質量因素均會同時影響藥品獲益風險平衡和公眾健康。
·關鍵詞3:獲益可及性和風險管控
一些罕見病藥物研究中,可供患者獲益的選擇藥物極少。中斷藥物治療后,其他治療方案的可及性和對患者的影響程度,這些因素均應被綜合考慮進藥品的獲益-風險評估中。而在藥物風險管理計劃的實施措施中,我們應該著重評估預期風險控制措施的效力。任何單獨或參與影響藥品的獲益和風險評價的因素均是做信號優先排序時應該考慮的。
·關鍵詞4:同類藥品適用信號
該類信號應該被我們密切關注,因為該類信號適用于同類藥品多基于相同的藥理特性。由于普適性和外推性強,對公眾影響增大。因此,也作為信號優先級判定時的考慮因素。
【實踐影響】
持有人對信號進行優先級判定時,應該基于對影響藥品的獲益-風險平衡和影響公眾健康這兩方面的因素考慮。
【延伸閱讀】
CIOMS VIII《藥物警戒信號檢測實踐》
(浙江太美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醫學經理 華夏)
(責任編輯: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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